关于召开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暨首届民族医药特色技术发展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传承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挖掘中医临床经验,培养中医药人才。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民族医药特色技术发展论坛于2026年4月18日在京召开。中国药文化研究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证字第4514号批准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的全国性、学术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
为传承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整合中医药特色技术资源,推动民族医药特色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搭建跨区域、跨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民族医药特色技术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1. 宣读专委会成立批复文件及第一届委员会成员名单;
2. 为专委会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委员颁发聘书;
3. 专委会主任委员作筹备工作报告及未来工作规划;
4. 主管单位领导讲话,明确专委会定位与发展要求。
(二)首届民族医药特色技术发展论坛
1. 主论坛: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领导,国医大师,国内知名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围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医药与民族医药协同发展”主题,解读行业政策、分享前沿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
2. 分论坛:设置3个专题方向,分别为“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与保护”“民族医药临床应用与疗效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融合发展路径”,邀请领域内骨干专家作专题报告并开展互动交流;
3. 特色技术展示:现场设置中医药(如砭针、针灸、正骨等)、民族医药(如藏药炮制、苗医正骨、傣医理疗等)特色技术展示区,邀请传承人现场演示并解答疑问。
二、参会对象
(一)各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民族医药管理相关负责人;
(二)各级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科室主任及骨干医师;
(三)中医药、民族医药领域科研院所专家学者、高校教师及研究生;
(四)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民间中医从业者、民族医药技艺持有者;
(五)中医药及制药相关企业(饮片、器械、康养等领域)负责人;
(六)关注中医药与民族医药发展的相关社会组织代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1.中国药文化研究会
2.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筹)
(二)承办单位
北京岐黄景源中医药文化发展中心
四、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会议时间:2026年4月18-19日(4月17全天报道)
大厅设报到处
2、北京(详见第二轮通知)
3、会议形式:线下+线上同步
4、其他问题请于会务组前一周联系以便会务安排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筹)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绿地办公区11号
联系邮箱:liuyanfan615@126.com
联系方式:13718827307刘老师
中国药文化研究会
2025年12月15日